说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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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编调整因物的归属和利用产生的民事关系。国家、集体、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,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。
【208】不动产物权的设立、变更、转让和消灭,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。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,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。
【209】设立、变更、转让和消灭,经依法登记,发生效力。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,所有权可以不登记。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。
登记机构职责【212】,必要时可以实地查看。利害关系人不得公开、非法使用权利人的不动产登记资料【219】。不动产登记费按件收取,不得按照不动产的面积、体积或者价款的比例收取【223】。
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,自交付时发生效力。
依法享有:占有、使用、收益和处分的权利【240】。用益物权人、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,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。
国家所有:
国家所有集体所有所有的自然资源,组织、个人依法可以占有、使用和收益【224】。
甲小区通往最近的地铁站需经过乙小区,为了方便出行,两个小区达成协议,每年向乙小区缴纳一定费用,甲小区的住户即可随意通过乙小区,这样的关系便成为地役权。
李四就给张三一笔钱仅仅购买了张三土地上的修水渠的使用权,这就是说李四得到了张三土地上的部分地役权。
特点:
新增加内容,以下为典型场景:
影响:
将住宅 5 楼出租办幼儿园,15 楼住房为作家,不同意,5 楼抗辩称以征得 6 楼和 4 楼全体同意。结论:5 楼侵权,司法解释本栋无需证明对其的影响,其他栋需要举证。
更新时间:2020-07-13 13:56:45 标签:民法典 物权